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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审判黄山中院首次发布黄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0-11-17 11:01: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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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年以来,黄山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司法保护新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全面总结我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成绩与经验,着力展现我市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成果,黄山中院首次发布《黄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年-年)》,对过去三年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集中展示黄山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历程、经验和智慧,充分体现了黄山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有力彰显了黄山法院在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历程中的强有力司法保障作用。

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立足司法本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法律责任,提高环境违法者违法成本,保障受污染者获得救济权利,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惩治、教育和预防相并重,依法惩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件,其中,年60件,年76件,年85件。逐年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坚持保护优先、注重预防、修复为主等原则,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加强对涉及噪声、水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妥善审理涉及土地使用权、林权、渔业权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利承包等案件。近三年,全市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侵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件,其中,年25件,年38件,年40件,实现了对环境资源权益的有效保护。

——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监督行政机关打击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近三年,审理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案件件,其中,年41件,年35件,年24件,促进了全市环境资源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二、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等新类型案件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坚持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特点,依法及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至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黄山市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从“休眠”到“苏醒”,对推动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三、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提升制度保障水平

近年来,全市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相继出台多项规章制度,全市法院围绕党委政府这一重点工作,认真参与制度完善和理论调研,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积极组织环境法治宣传。年,黄山中院制定出台《关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树立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安江流域、太平湖流域、阊江流域等生态保护案件,助力打造山水共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构建巡回审判机制,加强对水源地、重点林区、新乡村建设等周边环境的司法保护,在月潭水库、大黄山国家公园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设立巡回法庭。同时,黄山法院先后在《黄山市生态环境损害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文件制定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意见回复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为黄山市生态制度的建立健全作出了贡献。

四、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全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黄山法院以中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构建设。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法官队伍建设,根据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抽调了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官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加大对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多次派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今后,黄山法院将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和专业团队建设,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强化司法监督和制度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作者丨民三庭

编辑丨吴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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