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新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近日,黄山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黄山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整治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倒逼涉危企业、单位和人员守法自律,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构筑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列出了危废检查内容。在年度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名单的基础上,对新审批的建设项目逐一排查,并将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废弃矿井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放、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一并纳入排查范围。并列出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及危险废物跨市、跨省转移等具体检查内容。 《方案》细化了各个阶段的部署安排。要求各区县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专项行动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分解落实任务,提出具体措施。7月底前完成年以来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摸底排查;8月-11月,各区县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全面整治,并建立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检查管理档案。各区县环保部门每月2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各区县公安机关每月1日、15日前要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肃查处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对打击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从源头上加强管控。重大工作进展和案件情况,要随时报告;12月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赴各区县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强督办和问责。 《方案》围绕四大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严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环保部门应组织环监、污防、法制、环评、验收、监测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共同开展专项行动。环监部门负责专项执法检查的现场询问、勘查、记录、检查报告的起草等工作;污防和固管部门全面参与专项执法检查,负责提供检查企业名单,配合检查现场台帐、危废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制度执行情况;法制部门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以及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环评、验收、监测等部门通过组织专家、开展监测等手段为查找违法犯罪证据提供技术支持。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在证据固定、提取、监测等方面,充分发挥环保等部门的技术优势。对查扣的危险废物等,要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对疑难复杂案件,要主动商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环保部门要为公安部门侦办案件提供充分的环保技术支持;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联动执法,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形成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三要坚持重拳出击。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对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对涉嫌危险废物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利用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将“打源头、挖团伙、端窝点、铲链条”作为主攻方向,对重点案件线索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线索,要开展专案经营,理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串并在侦案件,深挖系列案件,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全环节侦办案件,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对涉及多方利益、阻力干扰大、涉及区域广、社会广泛如何治疗白癜风偏方北京中科医院正规吗
黄山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提升危废
发布时间:2018-1-22 15:43:36 点击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