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9岁的被告人潘某,黄山人,已婚,有一名5岁的孩子,曾因犯诈骗罪获刑半年,年9月4日刑满释放。
在潘某获得“人身自由”没几天,他通过 年11月,潘某切断与谢某的联系后逃至外地,今年1月7日,潘某被警方抓获。法庭上,潘某称,他与谢某系情侣关系,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诈骗,每一笔都有借条,“只不过是她自己弄丢了而已。
潘某第一次行骗在年11月底,其以支付服装贷款为由,骗取谢某元,也是8起指控中数额最少的。此后,谢某如同潘某的“取款机”,他又以帮忙买低价房、服装加工厂结账缺少资金等为由,先后共骗取谢某万余元。
其中,为了骗钱,潘某不惜以母亲生病、去世需买墓碑为借口。年5月份至9月份,潘某以自己母亲生病为由,要将母亲名下一套门面房低价卖给谢某,骗取万元;同年9月,以自己母亲病重需要做手术为由,骗取17万元;10月底,以其母亲去世买墓碑为由,骗取3万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潘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故意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来源:安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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