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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仲裁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1-2-26 15:21:00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黄山仲裁委员会是黄山市人民政府于年3月24日依法组建,并经安徽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专业仲裁机构。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9人,秘书长1人。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仲裁委下设秘书处,为仲裁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现有工作人员7名,在歙县另设有一个办事处。

黄山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74名,分别来自于省内外政府机关、大学教授、金融师、地产师、律师等多个区域、多个行业领域的专家。按照仲裁员的特长,目前共分为法律、房地产和建筑、金融、经济、技术、综合等六个专业类别。

二、近年来的发展

黄山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壮大,目前已初具规模,近几年的发展势头更是强劲。(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仲裁委成立之初,一年案件量仅10余件,标的额才80多万元。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和持续宣传、推广,到年当年案件量已达件,争议标的额4.75亿元,平均每个案件标的额近万元。(二)化解争议的领域不断扩张。除传统的购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类的争议外,近些年当事人将股权转让、金融理财、特许经营、网络服务、医疗赔偿协议确认、房屋确权等新类型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三)确认类仲裁案件上升。一些案件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自行达成和解,为解决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当事人约定在和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后申请仲裁,以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形式确定和解协议的内容,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四)涉外案件有所增加。除国内仲裁案件外,近几年黄山仲裁委员会也办理了数起涉外的民商事案件,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五)仲裁力量不断增强。仲裁员队伍大量吸纳社会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仲裁案件质量稳步提高。今年,黄山仲裁委员会又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或者重大影响的案件,仲裁庭可以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大大提升了对大、要案的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仲裁的特点和优势

通俗来讲,“仲裁”就是两方当事人自愿的将双方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性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即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来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这样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不同于民事诉讼、行政调解,也不同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其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一)权威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持裁决书或调解书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民事诉讼一般则要经过两审终审才发生法律效力。(二)快捷性仲裁的审限一般是4个月,简易程序只有1个月,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为6个月,再加上二审审限3个月,诉讼案件很容易就跨年。(三)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除当事人、仲裁员和其他参加人外,不允许其他人员旁听、观看、录音录像,因此仲裁的内容不会为外界所知晓,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由此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而民事诉讼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公开审理。(四)参与性和透明度高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仲裁,自主选择仲裁机构;其次,仲裁员信息全部对外公开,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和仲裁庭组成方式;第三,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庭的开庭时间和举证期限;第四,当事人可以协商裁决书的内容,对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写入仲裁裁决书。(五)经济性仲裁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时间上的快捷性使得仲裁所需成本相对减少,法院诉讼周期过长,易使当事人产生诉累;第二,仲裁一裁终局,只有一次性收费,而法院一审、二审多审级收费,使得诉讼费、律师费往往高于仲裁费用;第三,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使当事人之间通常没有激烈的对抗,且商业秘密不必公之于世,对双方当事人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六)专业性和公正性仲裁实质上是专家裁判,对于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专家裁判更能体现其专业权威性。同时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担任仲裁员必须思想品德公道正派,并要有八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几类常见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示范文本

(一)两方当事人的仲裁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黄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多方当事人的仲裁条款:“签字各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黄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拘束力。”(三)关联合同的处理条款:“因本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所涉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所涉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不论合同订立日期早于或晚于本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日期,均提交黄山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四)补充仲裁协议:“双方因履行XX合同产生纠纷,因协商不成,双方自愿将该争议提交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黄山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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