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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在市民网旗下黄山论坛发帖爆料:我是黄山区耿城镇辅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年政府征用了我的土地,至今已有5年,可是政府却没有给出我们合理的补偿方案,希望大家来评评理!
年8月10日,由于黄山北大门旅游园需要建设快速通道,需征用本人(李红伟)和我爷爷(陈观瑞)的房屋,总占地面积.96㎡,耿城镇镇长、辅村村长与我和爷爷进行协商,按照拆迁补偿方案规定中“拆一还一的原则”,安排每户一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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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达成协议:
一、同意对房屋进行赔偿(拆迁款17余万元,其中包含10个月的过渡费共计2.4万元);
二、在辅村新村规划图纸靠中心处,在“两块连体宅基地上”自建一栋房屋。
达成协议后,我们依照协议领取房屋和土地赔偿款,并将房屋和土地腾空交付给辅村,自行到其他处租赁房屋。但由于当时该安置的土地没有土地指标,故建房之事一再拖延。至今政府都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从年到年,租赁房屋已长达5年多。
在这期间,我们多次找政府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政府一直给我们的理由是“没有土地指标”,我们也一再忍让并且相信政府。由于爷爷年老多病,于年12月去世,九旬老人去世都没有住上自己的新房,真让人遗憾!
现在我们要求政府按照协议安置两块宅基地,耿城镇人民政府却以我爷爷已经去世不需要宅基地为由,拒绝提供两块宅基地,只能提供一块宅基地。是否荒唐?!
我们认为,我爷爷在没有去世前便与辅村达成协议,如果辅村村内及时提供土地,我爷爷的房屋已经建成,该房屋也属于遗产。可是由于政府一再拖延,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政府征用了我们的地,凭什么不把我们的地归还给我们?
我爷爷原本有房屋,是被政府征用,政府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安置一块宅基地给我爷爷,不能无视我爷爷的合法权利,为此,我们请求耿城镇人民政府能够依照法律规定解决我户的问题,补偿当时承诺的两块地皮,赔偿我们这几年的安置费。
现在,耿城镇辅村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住上了自己的新房,其乐融融,只有我一户的拆迁政府尚未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其中的苦痛和酸涩谁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