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定位,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黄山学院现决定来我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
宣讲会
时间:3月28日(周三)上午10:30
地点: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5楼E教室
招聘岗位及专业:
1、教师岗位招聘紧缺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计算机、机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统计学、设计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学前教育、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主持等。
2、辅导员、管理人员招聘专业详见附件。(可戳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有意向的博硕士研究生请携带个人相关材料准时参会。
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1招聘原则
(一)坚持计划引进、注重质量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扩大宣传、主动出击的原则
(四)坚持目标管理、强化责任的原则
2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业务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鼓励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应聘专职教师岗位。
(三)学历条件
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年龄经学校批准可放宽至3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或来校两年内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5、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3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具体联系方式附后)发送简历等材料报名,简历内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应聘信息
直接对接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学科专业毕业生;确保邮箱查收邮件及时通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与各招聘单位负责完成。应聘同一专业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拟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量紧缺专业硕士或博士、教授岗位如达不到3:1,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组织考核。
(四)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通知
1、考核方案
各招聘单位将考核方案于考核工作实施前7个工作日上交人事处、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审核。
2、考核方式
考核由笔试(可增加技能测试等考核环节)、综合面试(可增加试讲、说课等考核环节)两个模块组成。教学人员招聘综合面试模块须进行试讲,试讲后立即进行面试。紧缺专业博士、教授招聘笔试模块考核内容可进行简化。
3、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研究确定,首次考核的时间为年3月15日至年4月14日。
4、考核通知
人事处负责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将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等相关内容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1、笔试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阅卷、评分。
2、综合面试
(1)考核专家组
综合面试设立考核专家组(成员7人以上),考核组专家由人事处与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2)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综合面试顺序根据抽签决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个模块合成确定,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笔试模块增设技能测试等其它考核环节,则笔试成绩占50%,其它考核环节占50%,合成得出笔试总成绩。如综合面试模块增设试讲等其它考核环节,其它考核环节须在面试前一并进行,不再单独划分比例测算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由考核专家结合面试与其它考核环节情况一并给出。
4、成绩提交
(六)确定拟聘人选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七)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八)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学校与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合同,具体视情况而定),拟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博士等紧缺人才纳入编内引进计划聘用,其他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属编内引进计划的聘用人员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博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十年,硕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辅导员为四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4引进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1、紧缺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计算机、机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统计学、设计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学前教育、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8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2、相对紧缺专业(数学、教育学、外语、其它经管类、其他理工学类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6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3、其它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5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二)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引进的省部级博士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术骨干津贴-元/月,具体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相对紧缺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学校安排工作
①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
②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或其配偶获得硕士学位,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
①对于引进的博士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或平方米左右(具体根据房源情况确定),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赠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
②在如学校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4、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拟聘博士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6、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科研启动费发放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执行;所有引进人才安家费为税前收入,一次性发放,经主管部门批复予以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安家费发放、住房办证等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7、属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或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特需岗位可按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兑现待遇。
8、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属于黄山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享受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三)硕士毕业生
部分紧缺专业硕士纳入编内聘用,具体见《黄山学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以一类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一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学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房,房租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联系方式